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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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昆霍伊拉村 | 2013 | 由[拍昆霍伊拉十一村村委会]更名为[尕恰村] |
莫达依村 | 2013 | 由[莫达依二十一村村委会]更名为[莫达依村] |
明勒克村 | 2013 | 由[明勒克二十村村委会]更名为[明勒克村] |
帕合特勒克村 | 2013 | 由[帕合特勒克十九村村委会]更名为[帕合特勒克村] |
吉勒尕村 | 2013 | 由[吉勒尕十八村村委会]更名为[吉勒尕村] |
托万艾日克村 | 2013 | 由[托万艾日克十七村村委会]更名为[托万艾日克村] |
克孜勒尤勒滚村 | 2013 | 由[克孜勒尤勒滚十六村村委会]更名为[克孜勒尤勒滚村] |
库木西力克村 | 2013 | 由[库木西力克十五村村委会]更名为[库木西力克村] |
库尔干村 | 2013 | 由[库干十四村村委会]更名为[库干村] |
麦盖提村 | 2013 | 由[麦盖提十三村村委会]更名为[麦盖提村] |
托万昆村 | 2013 | 由[托万昆十二村村委会]更名为[托万昆村] |
红旗村 | 2013 | 由[色日克阿塔木一村村委会]更名为[色日克阿塔木村] |
亚克什拉克村 | 2013 | 由[亚克什拉克十村村委会]更名为[亚克什拉克村] |
吾其村 | 2013 | 由[吾其九村村委会]更名为[吾其村] |
尤喀克浪喀勒克村 | 2013 | 由[尤喀克浪喀勒克八村村委会]更名为[尤喀克浪喀勒克村] |
阿亚克浪喀勒克村 | 2013 | 由[阿亚克浪喀勒克七村村委会]更名为[阿亚克浪喀勒克村] |
贝希塔木村 | 2013 | 由[贝希塔木六村村委会]更名为[贝西塔木村] |
喀拉墩村 | 2013 | 由[喀拉墩五村村委会]更名为[喀拉墩村] |
拍先拜巴扎村 | 2013 | 由[拍先拜巴扎四村村委会]更名为[拍先拜巴扎村] |
喀结克村 | 2013 | 由[喀结克三村村委会]更名为[喀结克村] |
再艾克日村 | 2013 | 由[再艾日克二村村委会]更名为[再艾克日村] |
红旗村 | 2018 | 由[色日克阿塔木村]更名为[红旗村] |
拍昆霍伊拉村 | 2019 | 由[尕恰村]更名为[拍昆霍伊拉村] |
库尔干村 | 2019 | 由[库干村]更名为[库尔干村] |
贝希塔木村 | 2019 | 由[贝西塔木村]更名为[贝希塔木村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