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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库拉格拉村 | 2013 | 由[库拉格拉二村村委会]更名为[库拉格拉村] |
尤喀克其盖图克村 | 2013 | 由[尤喀克其盖图克二十村村委会]更名为[尤喀克其盖图克村] |
台吐尔村 | 2013 | 由[台吐尔十九村村委会]更名为[台吐尔村] |
喀孜玛村 | 2013 | 由[喀孜玛十八村村委会]更名为[喀孜玛村] |
吉格代艾日克村 | 2013 | 由[吉格代艾日克十七村村委会]更名为[吉格代艾日克村] |
克孜力巴依热克村 | 2013 | 由[喀勒克十六村村委会]更名为[喀勒克村] |
依提帕克村 | 2013 | 由[谢依旦十五村村委会]更名为[谢依旦村] |
喀希库日村 | 2013 | 由[喀希库日十四村村委会]更名为[喀希库日村] |
司也克村 | 2013 | 由[色也克十三村村委会]更名为[色也克村] |
墩克什拉克村 | 2013 | 由[墩克什拉克十二村村委会]更名为[墩克什拉克村] |
塔什其艾日克村 | 2013 | 由[塔什其艾日克十一村村委会]更名为[塔什其艾日克村] |
铁热克博斯坦村 | 2013 | 由[铁热克博斯坦十村村委会]更名为[铁热克博斯坦村] |
博斯坦村 | 2013 | 由[阿热阔勒其九村村委会]更名为[阿热阔勒其村] |
江铁木尔村 | 2013 | 由[江铁木尔八村村委会]更名为[江铁木尔村] |
其曼巴格村 | 2013 | 由[克然木兰七村村委会]更名为[克然木兰村] |
巴格艾日克村 | 2013 | 由[达哈提六村村委会]更名为[达哈提村] |
喀拉扎克村 | 2013 | 由[喀拉扎克五村村委会]更名为[喀拉扎克村] |
尤喀克霍伊拉村 | 2013 | 由[尤喀克霍伊拉四村村委会]更名为[尤喀克霍伊拉村] |
托万库拉格拉村 | 2013 | 由[托万库拉格拉三村村委会]更名为[托万库拉格拉村] |
索喀贝希村 | 2013 | 由[索喀贝希一村村委会]更名为[索喀贝希村] |
博斯坦村 | 2018 | 由[阿热阔勒其村]更名为[博斯坦村] |
其曼巴格村 | 2018 | 由[克然木兰村]更名为[其曼巴格村] |
依提帕克村 | 2018 | 由[谢依旦村]更名为[依提帕克村] |
克孜力巴依热克村 | 2018 | 由[喀勒克村]更名为[克孜力巴依热克村] |
库木巴格村 | 2018 | 新增 |
苏盖提博斯坦村 | 2018 | 新增 |
司也克村 | 2019 | 由[色也克村]更名为[司也克村] |
巴格艾日克村 | 2020 | 由[达哈提村]更名为[巴格艾日克村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