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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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克亚村 | 2013 | 由[阿克亚二村村委会]更名为[阿克亚村] |
吐格曼贝希村 | 2013 | 由[吐格曼贝希十六村村委会]更名为[吐格曼贝希村] |
阿亚克其盖图克村 | 2013 | 由[阿亚克其盖图克十五村村委会]更名为[阿亚克其盖图克村] |
且克勒村 | 2013 | 由[且克勒十四村村委会]更名为[且克勒村] |
桑村 | 2013 | 由[桑十三村村委会]更名为[桑村] |
乔克鲁克村 | 2013 | 由[乔克鲁克十二村村委会]更名为[乔克鲁克村] |
兰干村 | 2013 | 由[布瓦洪兰干十一村村委会]更名为[布瓦洪兰干村] |
尤喀克亚依拉克村 | 2013 | 由[尤喀克亚依拉克十村村委会]更名为[尤喀克亚依拉克村] |
尤喀克其盖图克村 | 2013 | 由[尤喀克其盖图克九村村委会]更名为[尤喀克其盖图克村] |
墩村 | 2013 | 由[墩八村村委会]更名为[墩村] |
托万克亚依拉克村 | 2013 | 由[托万亚依拉克七村村委会]更名为[托万亚依拉克村] |
红星村 | 2013 | 由[瓦合普兰干六村村委会]更名为[瓦合普兰干村] |
喀塘勒克村 | 2013 | 由[喀塘勒克五村村委会]更名为[喀塘勒克村] |
贝迪哈纳村 | 2013 | 由[贝迪哈纳四村村委会]更名为[贝迪哈纳村] |
尤喀克色格孜鲁克村 | 2013 | 由[尤喀克色格孜勒克三村村委会]更名为[尤喀克色格孜勒克村] |
赛先拜巴扎村 | 2013 | 由[赛先拜巴扎一村村委会]更名为[赛先拜巴扎村] |
硝康农场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硝康农场村委会 | 2016 | 恢复 |
红星村 | 2018 | 由[瓦合普兰干村]更名为[红星村] |
托万克亚依拉克村 | 2019 | 由[托万亚依拉克村]更名为[托万克亚依拉克村] |
兰干村 | 2019 | 由[布瓦洪兰干村]更名为[兰干村] |
尤喀克色格孜鲁克村 | 2019 | 由[尤喀克色格孜勒克村]更名为[尤喀克色格孜鲁克村] |
硝康农场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