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花园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龙尾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南湾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留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北湾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井边头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马塚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刘家沟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新华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桥镇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冯家山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殿沟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簸箕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广福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咀头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郑家山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西坡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吴家沟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簸箕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簸箕庄村委会]更名为[簸箕庄村村民委员会] |
刘家沟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刘家沟村委会]更名为[刘家沟村村民委员会] |
吴家沟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吴家沟村委会]更名为[吴家沟村村民委员会] |
冯家山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冯家山村委会]更名为[冯家山村村民委员会] |
西坡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西坡村委会]更名为[西坡村村民委员会] |
北湾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北湾村委会]更名为[北湾村村民委员会] |
咀头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咀头村委会]更名为[咀头村村民委员会] |
郑家山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郑家山村委会]更名为[郑家山村村民委员会] |
花园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花园村委会]更名为[花园村村民委员会] |
南湾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南湾村委会]更名为[南湾村村民委员会] |
殿沟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殿沟村委会]更名为[殿沟村村民委员会] |
贾村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贾村委会]更名为[贾村村村民委员会] |
陵三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陵三村委会]更名为[陵三村村民委员会] |
广福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广福村委会]更名为[广福村村民委员会] |
东坡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东坡村委会]更名为[东坡村村民委员会] |
五星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五星村委会]更名为[五星村村民委员会] |
灵龙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灵龙村委会]更名为[灵龙村村民委员会] |
扶托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扶托村委会]更名为[扶托村村民委员会] |
杜家凹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杜家凹村委会]更名为[杜家凹村村民委员会] |
文酒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文酒村委会]更名为[文酒村村民委员会] |
龙新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龙新村委会]更名为[龙新村村民委员会] |
陵一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陵一村委会]更名为[陵一村村民委员会] |
陵二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陵二村委会]更名为[陵二村村民委员会] |
龙尾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龙尾村委会]更名为[龙尾村村民委员会] |
上官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上官村委会]更名为[上官村村民委员会] |
留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留村委会]更名为[留村村民委员会] |
张家寨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张家寨村委会]更名为[张家寨村村民委员会] |
桥镇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桥镇村委会]更名为[桥镇村村民委员会] |
新华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新华村委会]更名为[新华村村民委员会] |
井边头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井边头村委会]更名为[井边头村村民委员会] |
马塚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马冢村委会]更名为[马塚村村民委员会] |
留村村民委员会 | 2018 | 撤销 |
南湾村村民委员会 | 2018 | 撤销 |
五星村村民委员会 | 2018 | 撤销 |
西坡村村民委员会 | 2018 | 撤销 |
吴家沟村村民委员会 | 2018 | 撤销 |
刘家沟村村民委员会 | 2018 | 撤销 |
张家寨村村民委员会 | 2018 | 撤销 |
殿沟村村民委员会 | 2018 | 撤销 |
冯家山村村民委员会 | 2018 | 撤销 |
陵三村村民委员会 | 2018 | 撤销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