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拉雄村 | 2014 | 新增 |
拉热村 | 2014 | 新增 |
尼康村 | 2014 | 新增 |
加布玉村 | 2014 | 新增 |
松多村 | 2014 | 新增 |
贡堆村 | 2014 | 新增 |
曲多村 | 2014 | 新增 |
帕林村 | 2014 | 新增 |
尼康村 | 2017 | 由[麻加村]更名为[麻布加村] |
松多村 | 2017 | 由[曲雪村]更名为[秋雪村] |
贡麦村 | 2018 | 新增 |
具麦村 | 2018 | 新增 |
夏嘎村 | 2018 | 新增 |
江雄村 | 2018 | 新增 |
贡堆村 | 2018 | 由[普村]更名为[贡堆村] |
帕林村 | 2018 | 由[帕列村]更名为[帕林村] |
曲多村 | 2018 | 由[普玛村]更名为[曲多村] |
松多村 | 2018 | 由[秋雪村]更名为[松多村] |
加布玉村 | 2018 | 由[拉东村]更名为[加布玉村] |
尼康村 | 2018 | 由[麻布加村]更名为[尼康村] |
拉热村 | 2018 | 城乡分类由[乡中心区]变更为[村庄] |
拉热村 | 2018 | 由[白色村]更名为[拉热村] |
拉雄村 | 2018 | 由[白拉村]更名为[拉雄村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