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柳吾村 | 2014 | 新增 |
同拉村 | 2014 | 新增 |
达其村 | 2014 | 新增 |
普奴村 | 2014 | 新增 |
拉孜贡村 | 2014 | 新增 |
帕索村 | 2014 | 新增 |
珠西村 | 2014 | 新增 |
布热村 | 2014 | 新增 |
赤雄村 | 2014 | 新增 |
觉仲村 | 2014 | 新增 |
塔布村 | 2014 | 新增 |
达竹村 | 2014 | 新增 |
恰果村 | 2014 | 新增 |
卓村 | 2014 | 新增 |
其林村 | 2014 | 新增 |
卓村 | 2017 | 由[白热村]更名为[培热村] |
普奴村 | 2017 | 由[龙日村]更名为[弄日村] |
达其村 | 2017 | 由[拉圭村]更名为[雷贵村] |
拉孜贡村 | 2017 | 由[加玛卡村]更名为[甲玛卡堆村] |
帕索村 | 2017 | 由[康果村]更名为[康国村] |
赤雄村 | 2017 | 由[扎西宗村]更名为[扎宗村] |
恰果村 | 2017 | 由[嘎仓村]更名为[嘎藏村] |
其林村 | 2018 | 由[汤麦村]更名为[其林村] |
帕索村 | 2018 | 由[康国村]更名为[帕索村] |
差吾庆村 | 2018 | 新增 |
达其村 | 2018 | 由[雷贵村]更名为[达其村] |
布热村 | 2018 | 由[郭加村]更名为[布热村] |
其林村 | 2018 | 城乡分类由[乡中心区]变更为[村庄] |
同拉村 | 2018 | 由[雪琼村]更名为[同拉村] |
布热村 | 2018 | 城乡分类由[乡中心区]变更为[村庄] |
普奴村 | 2018 | 城乡分类由[乡中心区]变更为[村庄] |
普奴村 | 2018 | 由[弄日村]更名为[普奴村] |
拉孜贡村 | 2018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乡中心区] |
拉孜贡村 | 2018 | 由[甲玛卡堆村]更名为[拉孜贡村] |
珠西村 | 2018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乡中心区] |
珠西村 | 2018 | 由[龙桑村]更名为[珠西村] |
柳吾村 | 2018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乡中心区] |
柳吾村 | 2018 | 由[拉康村]更名为[柳吾村] |
赤雄村 | 2018 | 由[扎宗村]更名为[赤雄村] |
觉仲村 | 2018 | 由[雄卓村]更名为[觉仲村] |
恰果村 | 2018 | 由[嘎藏村]更名为[恰果村] |
卓村 | 2018 | 由[培热村]更名为[卓村] |
达竹村 | 2018 | 由[曲夏村]更名为[达竹村] |
塔布村 | 2018 | 由[江当村]更名为[塔布村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