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曲瓦村 | 2014 | 新增 |
喀达村 | 2014 | 新增 |
尺村 | 2014 | 新增 |
德孔村 | 2014 | 新增 |
卡多村 | 2014 | 新增 |
藏东村 | 2014 | 新增 |
加吾村 | 2014 | 新增 |
达龙达村 | 2014 | 新增 |
达龙普村 | 2014 | 新增 |
达龙帕村 | 2014 | 新增 |
曲瓦村 | 2017 | 由[帕仲村]更名为[帕冲村] |
喀达村 | 2017 | 由[知奴村]更名为[芝萨村] |
德孔村 | 2017 | 由[阿布村]更名为[安布村] |
达龙帕村 | 2017 | 由[杂隆村]更名为[杂龙村] |
卡多村 | 2017 | 由[增村]更名为[孜村] |
尺村 | 2017 | 由[苏东村]更名为[索东村] |
普奴村 | 2018 | 新增 |
同热村 | 2018 | 新增 |
雪冲村 | 2018 | 新增 |
通列村 | 2018 | 新增 |
嘎吾村 | 2018 | 新增 |
江森村 | 2018 | 新增 |
色定村 | 2018 | 新增 |
普夏村 | 2018 | 新增 |
兰木尺村 | 2018 | 新增 |
曲木宗村 | 2018 | 新增 |
楚贵村 | 2018 | 新增 |
拉古村 | 2018 | 新增 |
巴油村 | 2018 | 新增 |
唐白村 | 2018 | 新增 |
帕热村 | 2018 | 新增 |
雪村 | 2018 | 新增 |
达龙普村 | 2018 | 由[德庆村]更名为[达龙普村] |
曲龙村 | 2018 | 新增 |
加木切村 | 2018 | 新增 |
喀达村 | 2018 | 由[芝萨村]更名为[喀达村] |
曲瓦村 | 2018 | 由[帕冲村]更名为[曲瓦村] |
曲瓦村 | 2018 | 城乡分类由[乡中心区]变更为[村庄] |
德孔村 | 2018 | 由[安布村]更名为[德孔村] |
尺村 | 2018 | 由[索东村]更名为[尺村] |
藏东村 | 2018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乡中心区] |
藏东村 | 2018 | 由[巴纳村]更名为[藏东村] |
加吾村 | 2018 | 由[玉扎村]更名为[加吾村] |
卡多村 | 2018 | 由[孜村]更名为[卡多村] |
达龙帕村 | 2018 | 由[杂龙村]更名为[达龙帕村] |
达龙达村 | 2018 | 由[纳杂村]更名为[达龙达村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