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桂鲜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小河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长征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高田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白石溪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兴隆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铅厂坝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符家寨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大木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水田坝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瓦厂坝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枫香垭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猫阡坝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汪家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堡上村委会 | 2011 | 新增 |
印山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后寨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周家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谯家铺村委会 | 2011 | 新增 |
韩家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大土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大湾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耳当溪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白沙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铅厂坝村村民委员会 | 2012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谯家居委会 | 2015 | 新增 |
猫阡坝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耳当溪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谯家铺村委会 | 2018 | 撤销 |
堡上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8 | 新增 |
谯家铺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8 | 新增 |
堡上村委会 | 2018 | 撤销 |
符家寨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符家村委会]更名为[符家寨村委会] |
谯家居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猫阡坝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村庄] |
耳当溪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村庄] |
高原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新增 |
小河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小河村委会]更名为[小河村村民委员会] |
枫香垭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枫香垭村委会]更名为[枫香垭村村民委员会] |
兴隆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兴隆村委会]更名为[兴隆村村民委员会] |
水田坝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水田坝村委会]更名为[水田坝村村民委员会] |
汪家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汪家村委会]更名为[汪家村村民委员会] |
周家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周家村委会]更名为[周家村村民委员会] |
大湾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大湾村委会]更名为[大湾村村民委员会] |
后寨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后寨村委会]更名为[后寨村村民委员会] |
白沙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白沙村委会]更名为[白沙村村民委员会] |
大土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大土村委会]更名为[大土村村民委员会] |
符家寨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符家寨村委会]更名为[符家寨村村民委员会] |
高田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高田村委会]更名为[高田村村民委员会] |
长征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长征村委会]更名为[长征村村民委员会] |
白石溪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白石溪村委会]更名为[白石溪村村民委员会] |
铅厂坝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铅厂坝村委会]更名为[铅厂坝村村民委员会] |
大木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大木村委会]更名为[大木村村民委员会] |
瓦厂坝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瓦厂坝村委会]更名为[瓦厂坝村村民委员会] |
猫阡坝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猫阡坝村委会]更名为[猫阡坝村村民委员会] |
桂鲜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桂鲜村委会]更名为[桂鲜村村民委员会] |
耳当溪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耳当溪村委会]更名为[耳当溪村村民委员会] |
印山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印山村委会]更名为[印山村村民委员会] |
韩家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韩家村委会]更名为[韩家村村民委员会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