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上堡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新增 |
大宅头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新增 |
马家溪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新增 |
杨河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新增 |
东山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新增 |
新民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新增 |
徐家岩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新增 |
长堡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3 | 新增 |
杨井坪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新增 |
坝上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新增 |
熊坝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新增 |
土溪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新增 |
高家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新增 |
绿化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新增 |
硐溪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新增 |
灯塔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新增 |
三角村委会 | 2013 | 新增 |
行溪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新增 |
桥溪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新增 |
三角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三角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三角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8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上堡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上堡村委会]更名为[上堡村村民委员会] |
杨井坪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杨井坪村委会]更名为[杨井坪村村民委员会] |
坝上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坝上村委会]更名为[坝上村村民委员会] |
硐溪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硐溪村委会]更名为[硐溪村村民委员会] |
东山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东山村委会]更名为[东山村村民委员会] |
大宅头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大宅头村委会]更名为[大宅头村村民委员会] |
桥溪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桥溪村委会]更名为[桥溪村村民委员会] |
马家溪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马家溪村委会]更名为[马家溪村村民委员会] |
杨河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杨河村委会]更名为[杨河村村民委员会] |
新民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新民村委会]更名为[新民村村民委员会] |
徐家岩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徐家岩村委会]更名为[徐家岩村村民委员会] |
熊坝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熊坝村委会]更名为[熊坝村村民委员会] |
土溪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土溪村委会]更名为[土溪村村民委员会] |
高家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高家村委会]更名为[高家村村民委员会] |
绿化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绿化村委会]更名为[绿化村村民委员会] |
灯塔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灯塔村委会]更名为[灯塔村村民委员会] |
行溪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行溪村委会]更名为[行溪村村民委员会] |
三角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三角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三角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长堡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长堡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长堡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