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田家湾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豆凑林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张家坝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大面坡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河坎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官寨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大水溪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竹园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大园址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竹根坡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袁家林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永义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幕龙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石前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坝峨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尖峰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团龙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河坎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幕龙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竹园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竹元村委会]更名为[竹园村委会] |
幕龙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村庄] |
河坎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村庄] |
大水溪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大水溪村委会]更名为[大水溪村村民委员会] |
团龙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团龙村委会]更名为[团龙村村民委员会] |
袁家林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袁家林村委会]更名为[袁家林村村民委员会] |
大面坡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大面坡村委会]更名为[大面坡村村民委员会] |
豆凑林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豆凑林村委会]更名为[豆凑林村村民委员会] |
大园址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大园址村委会]更名为[大园址村村民委员会] |
张家坝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张家坝村委会]更名为[张家坝村村民委员会] |
河坎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河坎村委会]更名为[河坎村村民委员会] |
官寨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官寨村委会]更名为[官寨村村民委员会] |
竹园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竹园村委会]更名为[竹园村村民委员会] |
田家湾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田家湾村委会]更名为[田家湾村村民委员会] |
竹根坡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竹根坡村委会]更名为[竹根坡村村民委员会] |
石前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石前村委会]更名为[石前村村民委员会] |
尖峰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尖峰村委会]更名为[尖峰村村民委员会] |
坝峨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坝峨村委会]更名为[坝峨村村民委员会] |
幕龙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幕龙村委会]更名为[幕龙村村民委员会] |
永义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永义村委会]更名为[永义村村民委员会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