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兴隆场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坑水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通树堡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三汇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蒲家寨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水车坝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堆上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龙塘坝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枫香坝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万塘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舟水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代家山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杨家山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三雷坝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潘家宅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笔架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客店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坝竹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胡家寨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许家坝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黎家坝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黔纲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坑水村村民委员会 | 2014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通树堡村村民委员会 | 2014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三汇村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由[三江村委会]更名为[三汇村委会] |
黔纲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街联社区]更名为[黔纲社区] |
蒲家寨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龙塘坝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龙塘村委会]更名为[龙塘坝村委会] |
通树堡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村庄] |
许家坝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村庄] |
蒲家寨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村庄] |
坑水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村庄] |
黔纲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黔纲社区]更名为[黔纲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胡家寨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胡家寨村委会]更名为[胡家寨村村民委员会] |
通树堡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通树堡村委会]更名为[通树堡村村民委员会] |
坝竹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坝竹村委会]更名为[坝竹村村民委员会] |
黎家坝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黎家坝村委会]更名为[黎家坝村村民委员会] |
许家坝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许家坝村委会]更名为[许家坝村村民委员会] |
笔架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笔架村委会]更名为[笔架村村民委员会] |
客店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客店村委会]更名为[客店村村民委员会] |
三雷坝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三雷坝村委会]更名为[三雷坝村村民委员会] |
潘家宅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潘家宅村委会]更名为[潘家宅村村民委员会] |
代家山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代家山村委会]更名为[代家山村村民委员会] |
杨家山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杨家山村委会]更名为[杨家山村村民委员会] |
兴隆场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兴隆场村委会]更名为[兴隆场村村民委员会] |
舟水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舟水村委会]更名为[舟水村村民委员会] |
枫香坝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枫香坝村委会]更名为[枫香坝村村民委员会] |
万塘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万塘村委会]更名为[万塘村村民委员会] |
堆上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堆上村委会]更名为[堆上村村民委员会] |
水车坝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水车坝村委会]更名为[水车坝村村民委员会] |
龙塘坝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龙塘坝村委会]更名为[龙塘坝村村民委员会] |
三汇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三汇村委会]更名为[三汇村村民委员会] |
坑水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坑水村委会]更名为[坑水村村民委员会] |
蒲家寨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蒲家寨村委会]更名为[蒲家寨村村民委员会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