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龙海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0 | 新增 |
梅家梁社区居委会 | 2013 | 撤销 |
百节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3 | 城乡分类由[特殊区域]变更为[主城区] |
梅家梁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3 | 新增 |
龙华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3 | 新增 |
龙德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龙腾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龙滨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独龙桥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城乡分类由[城乡结合区]变更为[主城区] |
龙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9 | 新增 |
红炉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红炉村村委会]更名为[红炉村村民委员会] |
沿河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沿河村委会]更名为[沿河村村民委员会] |
团结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团结村村委会]更名为[团结村村民委员会] |
独龙桥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独龙桥村委会]更名为[独龙桥村村民委员会] |
盘龙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盘龙村村委会]更名为[盘龙村村民委员会] |
解放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解放村村委会]更名为[解放村村民委员会] |
道角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道角村委会]更名为[道角村村民委员会] |
龙辉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新增 |
龙锦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新增 |
龙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龙苑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龙苑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龙腾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龙腾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龙腾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龙滨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龙滨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龙滨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龙德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龙德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龙德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龙华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龙华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龙华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梅家梁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梅家梁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梅家梁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龙海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龙海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龙海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百节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百节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百节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