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榜上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箐溪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团结村委会]更名为[箐溪村委会] |
团结村委会 | 2011 | 由[新田村委会]更名为[团结村委会] |
新田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城乡分类由[城乡结合区]变更为[主城区] |
新田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六井村委会]更名为[新田村委会] |
六井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城乡结合区] |
六井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五合村委会]更名为[六井村委会] |
新华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莲池村委会]更名为[新华村委会] |
红枫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1 | 城乡分类由[主城区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五和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城乡分类由[主城区]变更为[村庄] |
五和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建设村委会]更名为[五合村委会] |
建设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五里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由[箐溪村委会]更名为[五里村委会] |
五里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城乡分类由[主城区]变更为[城乡结合区] |
五里村委会 | 2011 | 撤销 |
莲池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1 | 城乡分类由[主城区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榜上村委会 | 2011 | 撤销 |
建新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1 | 城乡分类由[城乡结合区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新华村委会 | 2011 | 撤销 |
莲池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海棠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塔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新房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1 | 新增 |
天池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花卉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永利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榜上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城乡分类由[主城区]变更为[村庄] |
团结村委会 | 2019 | 城乡分类由[主城区]变更为[村庄] |
箐溪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城乡分类由[主城区]变更为[村庄] |
六井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城乡分类由[城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海棠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9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五里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城乡分类由[城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新华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城乡分类由[主城区]变更为[村庄] |
建设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城乡分类由[主城区]变更为[村庄] |
团结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阳光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新增 |
五里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五里村委会]更名为[五里村村民委员会] |
新华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新华村委会]更名为[新华村村民委员会] |
五和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五合村委会]更名为[五合村村民委员会] |
箐溪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箐溪村委会]更名为[箐溪村村民委员会] |
榜上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榜上村委会]更名为[榜上村村民委员会] |
新田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新田村委会]更名为[新田村村民委员会] |
六井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六井村委会]更名为[六井村村民委员会] |
建设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建设村委会]更名为[建设村村民委员会] |
阳光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阳光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阳光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永利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永利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永利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花卉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花卉园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花卉园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天池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天池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天池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新房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新房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新房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塔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塔山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塔山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海棠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海棠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海棠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莲池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莲池苑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莲池苑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建新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建新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建新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莲池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莲池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莲池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红枫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红枫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红枫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五和村村民委员会 | 2023 | 由[五合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五和村村民委员会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