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龙潭村 | 2010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干塘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草坪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大坪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金溶村 | 2016 | 由[金溶村委会]更名为[金溶村] |
龙潭村 | 2016 | 由[龙潭村委会]更名为[龙潭村] |
板塘村 | 2016 | 由[板塘村委会]更名为[板塘村] |
黄腊村 | 2016 | 由[黄腊村委会]更名为[黄腊村] |
古老村 | 2016 | 由[古老村委会]更名为[古老村] |
李梅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角弄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开支村 | 2016 | 由[开支村委会]更名为[开支村] |
窝坨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张匹马村 | 2016 | 由[张匹马村委会]更名为[张匹马村] |
龙门村 | 2016 | 由[龙门寨村委会]更名为[龙门村] |
豆旺村 | 2016 | 由[豆往村委会]更名为[豆旺村] |
土地村 | 2016 | 由[土地村委会]更名为[土地村] |
青龙村 | 2016 | 新增 |
双坪村 | 2016 | 新增 |
祥和村 | 2016 | 新增 |
玛蝗塘居委会 | 2016 | 由[马黄塘居委会]更名为[玛蝗塘居委会] |
龙潭居委会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古老村 | 2021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龙潭村 | 2021 | 撤销 |
龙潭居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龙潭社区居委会 | 2021 | 新增 |
玛蝗塘居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古老村 | 2022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龙门村 | 2022 | 撤销 |
龙门村 | 2022 | 新增 |
青龙村 | 2022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双坪村 | 2022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祥和村 | 2022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