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六合村 | 2012 | 新增 |
汶村村委会 | 2012 | 新增 |
东泽村 | 2012 | 新增 |
木梓塘村 | 2012 | 新增 |
埠头村 | 2012 | 新增 |
板冲村 | 2012 | 新增 |
庄山村村委会 | 2012 | 新增 |
毫山村 | 2012 | 新增 |
长洞村村委会 | 2012 | 新增 |
姜冲村 | 2012 | 新增 |
泉田村村委会 | 2012 | 新增 |
耒头村村委会 | 2012 | 新增 |
石虎村 | 2012 | 新增 |
羊冲村 | 2012 | 新增 |
晓源村 | 2012 | 新增 |
涌水村 | 2012 | 新增 |
杨家村 | 2012 | 新增 |
黄沙村村委会 | 2012 | 新增 |
大江边村村委会 | 2012 | 新增 |
大村村 | 2012 | 新增 |
沙坑村村委会 | 2012 | 新增 |
元木村村委会 | 2012 | 新增 |
黄泥坳社区 | 2013 | 新增 |
元木村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长洞村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板冲村 | 2016 | 由[板冲村村委会]更名为[板冲村] |
大江边村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耒头村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东泽村 | 2016 | 由[东泽村村委会]更名为[东泽村] |
涌水村 | 2016 | 由[涌水村村委会]更名为[涌水村] |
六合村 | 2016 | 由[六合村村委会]更名为[六合村] |
石虎村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村庄] |
黄泥坳社区 | 2016 | 由[黄泥坳社区居民委员会]更名为[黄泥坳社区] |
晓源村 | 2016 | 由[晓源村村委会]更名为[晓源村] |
杨家村 | 2016 | 由[杨家村村委会]更名为[杨家村] |
黄沙村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大村村 | 2016 | 由[大村村委会]更名为[大村村] |
沙坑村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羊冲村 | 2016 | 由[羊冲村村委会]更名为[羊冲村] |
石虎村 | 2016 | 由[石虎村村委会]更名为[石虎村] |
汶村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泉田村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姜冲村 | 2016 | 由[姜冲村村委会]更名为[姜冲村] |
毫山村 | 2016 | 由[毫山村村委会]更名为[毫山村] |
庄山村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埠头村 | 2016 | 由[埠头村村委会]更名为[埠头村] |
木梓塘村 | 2016 | 由[木梓塘村村委会]更名为[木梓塘村] |
石虎村 | 2021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