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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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龙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潭子口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三潭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程家岭村 | 2011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太平村 | 2016 | 由[太平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太平村] |
东岗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潭子口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禾丰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黄洋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三潭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竺家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水产场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高山村 | 2016 | 新增 |
麦地村 | 2016 | 新增 |
蔡田村 | 2016 | 新增 |
白合村 | 2016 | 新增 |
宋市村 | 2016 | 新增 |
业谟村 | 2016 | 新增 |
蔡田湖渔场类似村 | 2016 | 新增 |
天鹅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中街社区 | 2016 | 由[居中居民委员会]更名为[中街社区] |
北街社区 | 2016 | 由[北街居民委员会]更名为[北街社区] |
宋家嘴社区 | 2016 | 新增 |
回龙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松树村 | 2016 | 由[松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松树村] |
准里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程家岭村 | 2016 | 由[程家岭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程家岭村] |
旗杆村 | 2016 | 由[旗杆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旗杆村] |
赛红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和平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时兴村 | 2016 | 由[时兴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时兴村] |
湘北村 | 2016 | 由[湘北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湘北村] |
两湖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西岗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普贤村 | 2016 | 由[普贤堂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普贤村] |
南街社区 | 2016 | 由[居南居民委员会]更名为[南街社区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