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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坎家村委会 | 2010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乡中心区] |
双龙村委会 | 2010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乡中心区] |
田凤坪村委会 | 2010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乡中心区] |
鸦丘坪村委会 | 2010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乡中心区] |
新街村委会 | 2014 | 由[梭布垭村委会]更名为[新街村委会] |
黄草坡村委会 | 2014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乡中心区] |
车坝村委会 | 2014 | 由[茅湖淌村委会]更名为[车坝村委会] |
车坝村委会 | 2014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乡中心区] |
花枝山村委会 | 2014 | 由[柑树垭村委会]更名为[花枝山村委会] |
花枝山村委会 | 2014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乡中心区] |
鸭松溪村委会 | 2014 | 由[金峰山村委会]更名为[鸭松溪村委会] |
罗针田村委会 | 2014 | 由[宝塔岩村委会]更名为[罗针田村委会] |
新街村委会 | 2014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乡中心区] |
大树垭村委会 | 2014 | 由[石林村委会]更名为[大树垭村委会] |
杨家山村委会 | 2014 | 由[马林村委会]更名为[杨家山村委会] |
杨家山村委会 | 2014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乡中心区] |
马者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黄草坡村委会 | 2014 | 由[茶山河村委会]更名为[黄草坡村委会] |
罗针田村委会 | 2014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乡中心区] |
屯堡社区居委会 | 2014 | 由[太阳河居委会]更名为[屯堡居委会] |
田凤坪村委会 | 2014 | 城乡分类由[乡中心区]变更为[村庄] |
田凤坪村委会 | 2014 | 由[青树子村委会]更名为[田凤坪村委会] |
鸦丘坪村委会 | 2014 | 城乡分类由[乡中心区]变更为[村庄] |
鸦丘坪村委会 | 2014 | 由[双河岭村委会]更名为[鸦丘坪村委会] |
双龙村委会 | 2014 | 城乡分类由[乡中心区]变更为[村庄] |
双龙村委会 | 2014 | 由[白果树村委会]更名为[双龙村委会] |
坎家村委会 | 2014 | 城乡分类由[乡中心区]变更为[村庄] |
坎家村委会 | 2014 | 由[头茶园村委会]更名为[坎家村委会] |
屯堡社区居委会 | 2020 | 由[屯堡居委会]更名为[屯堡社区居委会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