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江添受村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铜山口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特殊区域] |
华垅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刘家畈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江添受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小雷山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堰畈桥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铜山口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2 | 由[铜山口矿社区居委]更名为[铜山口社区居委会] |
铜山口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城乡分类由[特殊区域]变更为[村庄] |
矿山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矿山村委会]更名为[矿山村村民委员会] |
铜山口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铜山口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铜山口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陈贵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陈贵街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陈贵街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铜山口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铜山口村委会]更名为[铜山口村村民委员会] |
洋塘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洋塘村委会]更名为[洋塘村村民委员会] |
王祠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王祠村委会]更名为[王祠村村民委员会] |
南山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南山村委会]更名为[南山村村民委员会] |
陈贵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陈贵村委会]更名为[陈贵村村民委员会] |
华垅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华垅村委会]更名为[华垅村村民委员会] |
欧家港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欧家港村委会]更名为[欧家港村村民委员会] |
天台山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天台山村委会]更名为[天台山村村民委员会] |
官堂垴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官堂垴村委会]更名为[官堂垴村村民委员会] |
江添受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江添受村委会]更名为[江添受村村民委员会] |
刘家畈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刘家畈村委会]更名为[刘家畈村村民委员会] |
余洪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余洪村委会]更名为[余洪村村民委员会] |
堰畈桥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堰畈桥村委会]更名为[堰畈桥村村民委员会] |
小雷山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小雷山村委会]更名为[小雷山村村民委员会] |
上罗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上罗村委会]更名为[上罗村村民委员会] |
马鞍山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马鞍山村委会]更名为[马鞍山村村民委员会] |
李河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李河村委会]更名为[李河村村民委员会] |
袁伏二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袁伏二村委会]更名为[袁伏二村村民委员会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