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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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巴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新屋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殷祖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2 | 新增 |
新屋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新屋村委会]更名为[新屋村村民委员会] |
畈段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畈段村委会]更名为[畈段村村民委员会] |
七冲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七冲村委会]更名为[七冲村村民委员会] |
朱铺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朱铺村委会]更名为[朱铺村村民委员会] |
胡六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胡六村委会]更名为[胡六村村民委员会] |
花市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花市村委会]更名为[花市村村民委员会] |
高墙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高墙村委会]更名为[高墙村村民委员会] |
继堂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继堂村委会]更名为[继堂村村民委员会] |
董口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董口村委会]更名为[董口村村民委员会] |
巴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巴庄村委会]更名为[巴庄村村民委员会] |
南昌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南昌村委会]更名为[南昌村村民委员会] |
南山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南山村委会]更名为[南山村村民委员会] |
江畈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江畈村委会]更名为[江畈村村民委员会] |
五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五庄村委会]更名为[五庄村村民委员会] |
洪口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洪口村委会]更名为[洪口村村民委员会] |
赤山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赤山村委会]更名为[赤山村村民委员会] |
丁山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丁山村委会]更名为[丁山村村民委员会] |
北山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北山村委会]更名为[北山村村民委员会] |
塘下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塘下村委会]更名为[塘下村村民委员会] |
殷祖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殷祖村委会]更名为[殷祖村村民委员会] |
殷祖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殷祖街居委会]更名为[殷祖街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