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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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龚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杨围子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魏龚村民委员会 | 2018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前龚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前龚村委会]更名为[前龚村民委员会] |
杨岗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杨岗村委会]更名为[杨岗村民委员会] |
余楼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余楼村委会]更名为[余楼村民委员会] |
阮洼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阮洼村委会]更名为[阮洼村民委员会] |
陈围子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陈围孜村委会]更名为[陈围孜村民委员会] |
谭围子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谭围孜村委会]更名为[谭围孜村民委员会] |
袁庄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袁庄村委会]更名为[袁庄村民委员会] |
于寨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于寨村委会]更名为[于寨村民委员会] |
齐寨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齐寨村委会]更名为[齐寨村民委员会] |
于岗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于岗村委会]更名为[于岗村民委员会] |
梁湖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梁湖村委会]更名为[梁湖村民委员会] |
岳城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岳城村委会]更名为[岳城村民委员会] |
杨围子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杨围孜村委会]更名为[杨围孜村民委员会] |
谢寨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谢寨村委会]更名为[谢寨村民委员会] |
汝南埠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汝南埠村委会]更名为[汝南埠村民委员会] |
陈门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陈门村委会]更名为[陈门村民委员会] |
岗头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岗头村委会]更名为[岗头村民委员会] |
魏龚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魏龚村委会]更名为[魏龚村民委员会] |
大温庄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大温村委会]更名为[大温村民委员会] |
张夹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张夹村委会]更名为[张夹村民委员会] |
小围子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小围孜村委会]更名为[小围孜村民委员会] |
滕庄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滕庄村委会]更名为[滕庄村民委员会] |
孙庄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孙庄村委会]更名为[孙庄村民委员会] |
洪山庙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洪山村委会]更名为[洪山村民委员会] |
金集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新增 |
小围子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小围孜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小围子村民委员会] |
大温庄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大温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大温庄村民委员会] |
谭围子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谭围孜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谭围子村民委员会] |
杨围子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杨围孜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杨围子村民委员会] |
陈围子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陈围孜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陈围子村民委员会] |
洪山庙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洪山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洪山庙村民委员会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