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唐段庄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乐堂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诸葛寺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叶竹园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张楼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段庄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梁楼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梁庙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吴湾村委会 | 2016 | 新增 |
李通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皮庄村委会 | 2016 | 新增 |
张庄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唐段庄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唐段庄村委会]更名为[唐段庄村民委员会] |
皮庄居民委员会 | 2019 | 新增 |
段庄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段庄村委会]更名为[段庄村民委员会] |
叶竹园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叶竹园村委会]更名为[叶竹园村民委员会] |
李通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李通村委会]更名为[李通村民委员会] |
乐堂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乐堂村委会]更名为[乐堂村民委员会] |
张庄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张庄村委会]更名为[张庄村民委员会] |
诸葛寺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诸葛村委会]更名为[诸葛村民委员会] |
张楼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张楼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张楼村委会]更名为[张楼村民委员会] |
梁楼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梁楼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梁楼村委会]更名为[梁楼村民委员会] |
梁庙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梁庙村委会]更名为[梁庙村民委员会] |
吴湾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皮庄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吴湾居民委员会 | 2019 | 新增 |
诸葛寺村民委员会 | 2020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诸葛寺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诸葛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诸葛寺村民委员会] |
梁庙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唐段庄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撤销 |
唐段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2 | 新增 |
清河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2 | 新增 |
张庄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撤销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