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罗庄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高庄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张寨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小曹楼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余庄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位庄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孟庄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翁小庄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马庄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夏庄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杏店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小信庄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张善庄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翟庄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宋狄楼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小信庄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张寨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杏店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翁小庄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宋狄楼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位庄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马庄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孟庄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余庄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夏庄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小曹楼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张善庄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罗庄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翟庄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孟庄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孟庄村委会]更名为[孟庄村民委员会] |
单楼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单搂村委会]更名为[单搂村民委员会] |
小信庄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小信庄村委会]更名为[小信庄村民委员会] |
大曹楼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大曹楼村委会]更名为[大曹楼村民委员会] |
夏庄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夏庄村委会]更名为[夏庄村民委员会] |
杏店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杏店村委会]更名为[杏店村民委员会] |
大于庄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大于庄村委会]更名为[大于庄村民委员会] |
翟庄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翟庄村委会]更名为[翟庄村民委员会] |
周庄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周庄村委会]更名为[周庄村民委员会] |
罗庄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罗庄村委会]更名为[罗庄村民委员会] |
张善庄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张善庄村委会]更名为[张善庄村民委员会] |
小曹楼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小曹楼村委会]更名为[小曹楼村民委员会] |
余庄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余庄村委会]更名为[余庄村民委员会] |
高庄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高庄村委会]更名为[高庄村民委员会] |
刘庄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刘庄村委会]更名为[刘庄村民委员会] |
马庄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马庄村委会]更名为[马庄村民委员会] |
梁庄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梁庄村委会]更名为[梁庄村民委员会] |
位庄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位庄村委会]更名为[位庄村民委员会] |
宋狄楼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宋狄楼村委会]更名为[宋狄楼村民委员会] |
翁小庄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翁小庄村委会]更名为[翁小庄村民委员会] |
陈桥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陈桥村委会]更名为[陈桥村民委员会] |
石槽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石槽村委会]更名为[石槽村民委员会] |
谢楼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谢楼村委会]更名为[谢楼村民委员会] |
张寨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张寨村委会]更名为[张寨村民委员会] |
红旗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宋楼村委会]更名为[宋楼村民委员会] |
单楼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单搂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单楼村民委员会] |
红旗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由[宋楼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红旗村民委员会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