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安洼新村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新增 |
马庄村村委会 | 2012 | 撤销 |
岳庄村村委会 | 2012 | 撤销 |
贺庄村村委会 | 2012 | 撤销 |
朱庄村村委会 | 2012 | 撤销 |
前小屯村村委会 | 2012 | 撤销 |
后小屯村委会 | 2012 | 撤销 |
史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邓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闫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村庄] |
西曹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十里铺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范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范庄村村委会]更名为[范庄村村民委员会] |
高庙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高庙村村委会]更名为[高庙村村民委员会] |
吴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吴庄村村委会]更名为[吴庄村村民委员会] |
李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李村村委会]更名为[李村村民委员会] |
史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史庄村村委会]更名为[史庄村村民委员会] |
蒋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江村村委会]更名为[江村村民委员会] |
杨洼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杨洼村村委会]更名为[杨洼村村民委员会] |
东张巨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东张巨村村委会]更名为[东张巨村村民委员会] |
安洼新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安洼新村村委会]更名为[安洼新村村民委员会] |
中张巨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中张巨村村委会]更名为[中张巨村村民委员会] |
陈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陈庄村村委会]更名为[陈庄村村民委员会] |
西张巨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西张巨村村委会]更名为[西张巨村村民委员会] |
邓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邓庄村村委会]更名为[邓庄村村民委员会] |
大清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大清村委会]更名为[大清村村民委员会] |
闫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闫庄村村委会]更名为[闫庄村村民委员会] |
西曹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西曹庄村村委会]更名为[西曹庄村村民委员会] |
十里铺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十里铺村村委会]更名为[十里铺村村民委员会] |
西永安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西永安村村委会]更名为[西永安村村民委员会] |
东永安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东永安村村委会]更名为[东永安村村民委员会] |
邓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20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闫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20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十里铺村村民委员会 | 2020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蒋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江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蒋村村民委员会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