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北园村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菜园村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上仓村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北街村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南街村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西关村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新一村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北店街村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新二村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南街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北店街村村民委员会 | 2011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新一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嵩州路社区居民委员会]更名为[新一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西关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撤销 |
新一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撤销 |
新二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撤销 |
北店街村村民委员会 | 2013 | 撤销 |
北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3 | 新增 |
文化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文化路社区居民委员会]更名为[文化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西关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3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西关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金城路社区居民委员会]更名为[西关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新二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3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新一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3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安康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行政路社区居民委员会]更名为[安康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新二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3 | 由[建设路社区居民委员会]更名为[新二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北园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北元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北园村村民委员会] |
北街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撤销 |
王庄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撤销 |
叶岭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撤销 |
南街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撤销 |
菜园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撤销 |
杨岭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撤销 |
北园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撤销 |
于沟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撤销 |
孟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撤销 |
上仓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新增 |
陶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新增 |
韩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新增 |
孟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新增 |
北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新增 |
菜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新增 |
朱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新增 |
青山屯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新增 |
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新增 |
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新增 |
王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新增 |
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新增 |
于沟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新增 |
杨岭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新增 |
上仓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撤销 |
陶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撤销 |
韩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撤销 |
青山屯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撤销 |
朱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撤销 |
杨岭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2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新一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2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