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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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施董村委会 | 2010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乡中心区] |
孔盛村委会 | 2010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乡中心区] |
南彭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许楼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秦楼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郎集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石磙张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吴堂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范庄二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袁楼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钟楼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塘坊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邵楼一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杨园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吕庄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席庄一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王楼二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前仓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前马尔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后马尔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周庄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张庄一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徐集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高李圈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马庄一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李寨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前薛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杨庄一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曹集一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后薛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徐山斗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刘泗河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刘化育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孔盛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胡庄一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满庄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孟楼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席桥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魏楼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苦水王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孟刘庄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关庄一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柴庄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乔庄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藏庄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朱施董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后仓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北新村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南新村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北彭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李楼一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毕炉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郭庄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东孙一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苗庄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中孔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孔寨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孙集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三官庙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高庙王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