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张五开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任张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温庄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崔楼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杨书办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孟家庙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张武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小贺家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孙家屯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王路寺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陈宝亮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孙国庄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大于集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孟庄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北盐店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李士公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李七庄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宗家庵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石泗淮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谢屯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唐屯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程屯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西朱家坊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东朱家坊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小钱家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小于集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吴家寨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巨家洼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谭家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芦田一村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芦田二村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张西楼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小苏家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阎官屯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王杠庄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傅家庙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徐庄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后张庄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前张新村委会 | 2021 | 新增 |
阎官屯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三和鑫村委会 | 2021 | 新增 |
于集新村委会 | 2021 | 新增 |
大于集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小钱家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小于集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吴家寨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徐庄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巨家洼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北盐店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杨书办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王杠庄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张西楼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