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八里庄居委会 | 2010 | 撤销 |
岳庄社区居委会 | 2010 | 由[堤口居委会]更名为[岳庄社区] |
簸箕刘社区居委会 | 2010 | 由[簸萁刘居委会]更名为[簸萁刘社区] |
堤口社区居委会 | 2010 | 由[赵辛居委会]更名为[堤口社区] |
郭家庵社区居委会 | 2010 | 由[杏园居委会]更名为[郭家庵社区] |
东七社区居委会 | 2010 | 由[小杨庄居委会]更名为[东七社区] |
八里庄社区居委会 | 2010 | 由[林庄居委会]更名为[八里庄社区] |
李船头社区居委会 | 2010 | 由[齐庄居委会]更名为[李船头社区] |
杨庄社区居委会 | 2010 | 由[东七里铺居委会]更名为[杨庄社区] |
郭家庵居委会 | 2010 | 撤销 |
赵辛中天府社区居委会 | 2010 | 城乡分类由[主城区]变更为[城乡结合区] |
岳庄居委会 | 2010 | 撤销 |
李船头居委会 | 2010 | 撤销 |
赵辛中天府社区居委会 | 2010 | 由[小温居委会]更名为[赵辛中天府社区] |
簸箕刘社区居委会 | 2010 | 城乡分类由[城乡结合区]变更为[主城区] |
芦家河居委会 | 2010 | 撤销 |
李船头社区居委会 | 2013 | 由[李船头社区]更名为[李船头社区居委会] |
东七社区居委会 | 2013 | 由[东七社区]更名为[东七社区居委会] |
郭家庵社区居委会 | 2013 | 由[郭家庵社区]更名为[郭家庵社区居委会] |
岳庄社区居委会 | 2013 | 由[岳庄社区]更名为[岳庄社区居委会] |
堤口社区居委会 | 2013 | 由[堤口社区]更名为[堤口社区居委会] |
八里庄社区居委会 | 2013 | 城乡分类由[城乡结合区]变更为[主城区] |
八里庄社区居委会 | 2013 | 由[八里庄社区]更名为[八里庄社区居委会] |
杨庄社区居委会 | 2013 | 城乡分类由[城乡结合区]变更为[主城区] |
杨庄社区居委会 | 2013 | 由[杨庄社区]更名为[杨庄社区居委会] |
赵辛中天府社区居委会 | 2013 | 城乡分类由[城乡结合区]变更为[主城区] |
赵辛中天府社区居委会 | 2013 | 由[赵辛中天府社区]更名为[赵辛中天府社区居委会] |
簸箕刘社区居委会 | 2013 | 由[簸萁刘社区]更名为[簸箕刘社区居委会] |
堤口社区居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岳庄社区居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八里庄社区居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郭家庵社区居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东七社区居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杨庄社区居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李船头社区居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赵辛中天府社区居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簸箕刘社区居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