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小屯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郝家庄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石家泊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王家产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丛家产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许家产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于家英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耩前庄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沈家荒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大宅库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殷家卧龙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陈家山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北大英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东三庄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西三庄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三家庄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地文头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杭上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翠峡口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柏家庄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北英武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东英武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西英武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东梁格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西梁格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红石头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拔草夼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郝家屯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卅里铺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前白鹿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黑龙洼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古龙屯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邹家庵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王家庵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东黄埠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西黄埠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曹家房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岭西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白鹿店子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楼下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曹家泊子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河南庄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桑杭埠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祝家英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汪疃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后白鹿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鞠家庄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段家庄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小阮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窑夼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孙家沟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上韩家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下韩家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韩西庄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吐羊口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上夼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许家屯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白鹿屯村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