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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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瓦窑头村村民委员会 | 2012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城乡结合区] |
西瓦窑头前村村民委员会 | 2012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城乡结合区] |
夏家村村民委员会 | 2012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城乡结合区] |
韩家铺村民委员会 | 2015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城乡结合区] |
旧县二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旧县二街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旧县二街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张家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张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张家村村民委员会] |
东瓦窑头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东瓦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东瓦窑头村民委员会] |
西瓦窑头后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后瓦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西瓦窑头后村村民委员会] |
西瓦窑头前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前瓦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西瓦窑头前村村民委员会] |
寻家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寻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寻家村村民委员会] |
毕家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毕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毕家村村民委员会] |
张王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张王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张王村村民委员会] |
夏家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夏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夏家村村民委员会] |
东野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东野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东野村村民委员会] |
汉下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汉下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汉下村村民委员会] |
庞家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庞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庞家村村民委员会] |
书院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书院社区居民委员会]更名为[书院村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宫家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宫村社区居民委员会]更名为[宫家村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北张阳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北张羊社区居民委员会]更名为[北张阳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南张阳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南张羊社区居民委员会]更名为[南张阳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旧县一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旧县一街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旧县一街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旧县三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旧县三街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旧县三街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高家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高村社区居民委员会]更名为[高家村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旧县四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旧县四街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旧县四街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方家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由[方村社区居民委员会]更名为[方家村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油坊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由[油坊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油坊村村民委员会] |
西泗滨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由[东泗滨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西泗滨村村民委员会] |
东泗滨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由[西泗滨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东泗滨村村民委员会] |
东瓦窑头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由[东瓦窑头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东瓦窑头村村民委员会] |
书院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0 | 撤销 |
王家庄村民委员会 | 2020 | 撤销 |
书院村村民委员会 | 2020 | 新增 |
宫家村村民委员会 | 2020 | 新增 |
高王村村民委员会 | 2020 | 新增 |
西林西村村民委员会 | 2020 | 新增 |
泗滨村村民委员会 | 2020 | 新增 |
邱寻村村民委员会 | 2020 | 新增 |
邱官庄村民委员会 | 2020 | 撤销 |
寻家村村民委员会 | 2020 | 撤销 |
宫家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0 | 撤销 |
方家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0 | 撤销 |
东野村村民委员会 | 2020 | 撤销 |
高家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0 | 撤销 |
西林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0 | 撤销 |
东泗滨村村民委员会 | 2020 | 撤销 |
西泗滨村村民委员会 | 2020 | 撤销 |
油坊村村民委员会 | 2020 | 撤销 |
庞家村村民委员会 | 2020 | 撤销 |
徐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0 | 撤销 |
毕家村村民委员会 | 2023 | 新增 |
毕家村村民委员会 | 2023 | 撤销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