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马庙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刘寨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车寨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永昌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向阳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丁寨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丁寨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向阳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永昌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车寨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刘寨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5 | 新增 |
马庙村委会 | 2015 | 撤销 |
宋寨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大李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宋寨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大李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王店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8 | 新增 |
韩寨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8 | 新增 |
白鸡村委会 | 2018 | 撤销 |
王店村委会 | 2018 | 撤销 |
韩寨村委会 | 2018 | 撤销 |
魏硕村村民委员会 | 2018 | 由[魏寨村委会]更名为[魏硕村委会] |
巩店村村民委员会 | 2018 | 新增 |
白鸡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8 | 新增 |
马庙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8 | 由[马庙居委会]更名为[马庙社区居委会] |
刘寨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8 | 由[刘寨居委会]更名为[刘寨社区居委会] |
永昌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8 | 由[永昌居委会]更名为[永昌社区居委会] |
向阳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8 | 由[向阳居委会]更名为[向阳社区居委会] |
丁寨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8 | 由[丁寨居委会]更名为[丁寨社区居委会] |
车寨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8 | 由[车寨居委会]更名为[车寨社区居委会] |
巩店居委会 | 2018 | 撤销 |
肖寨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肖寨村委会]更名为[肖寨村村民委员会] |
张乐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张乐村委会]更名为[张乐村村民委员会] |
丁寨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丁寨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丁寨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红连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红连村委会]更名为[红连村村民委员会] |
向阳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向阳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向阳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巩沟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巩沟村委会]更名为[巩沟村村民委员会] |
永昌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永昌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永昌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车寨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车寨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车寨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刘寨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刘寨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刘寨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荆桥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荆桥村委会]更名为[荆桥村村民委员会] |
马庙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马庙社区居委会]更名为[马庙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魏硕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魏硕村委会]更名为[魏硕村村民委员会] |
巩店村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巩店村委会]更名为[巩店村村民委员会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