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仲兴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2 | 城乡分类由[乡中心区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仲兴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8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乡中心区] |
余桥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余桥村委会]更名为[余桥村村民委员会] |
张秦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张秦村委会]更名为[张秦村村民委员会] |
红旗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红旗村委会]更名为[红旗村村民委员会] |
耿武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耿武村委会]更名为[耿武村村民委员会] |
丁圩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丁圩村委会]更名为[丁圩村村民委员会] |
张巷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张巷村委会]更名为[张巷村村民委员会] |
何圩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何圩村委会]更名为[何圩村村民委员会] |
封寺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封寺村委会]更名为[封寺村村民委员会] |
土楼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土楼村委会]更名为[土楼村村民委员会] |
刘圩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刘圩村委会]更名为[刘圩村村民委员会] |
余刘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余刘村委会]更名为[余刘村村民委员会] |
赵桥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赵桥村委会]更名为[赵桥村村民委员会] |
棠棣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棠棣村委会]更名为[棠棣村村民委员会] |
后楼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后楼村委会]更名为[后楼村村民委员会] |
沱南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沱南村委会]更名为[沱南村村民委员会] |
中陈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中陈村委会]更名为[中陈村村民委员会] |
孟庙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孟庙村委会]更名为[孟庙村村民委员会] |
沱西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沱西村委会]更名为[沱西村村民委员会] |
陈圩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陈圩村委会]更名为[陈圩村村民委员会] |
仲兴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仲兴居委会]更名为[仲兴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土楼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撤销 |
赵桥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撤销 |
张巷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撤销 |
沱南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撤销 |
红旗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撤销 |
余桥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撤销 |
沱西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撤销 |
张秦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撤销 |
耿武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撤销 |
丁圩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撤销 |
何圩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撤销 |
封寺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撤销 |
刘圩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撤销 |
余刘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撤销 |
棠棣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撤销 |
后楼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撤销 |
中陈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撤销 |
孟庙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撤销 |
陈圩村村民委员会 | 2022 | 撤销 |
仲兴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2 | 撤销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