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上营回族村村民委员会 | 2010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村庄] |
香庙村村民委员会 | 2020 | 由[香庙村委会]更名为[香庙村村民委员会] |
硖石村村民委员会 | 2020 | 由[硖石村委会]更名为[硖石村村民委员会] |
上营回族村村民委员会 | 2020 | 由[上营村委会]更名为[上营回族村村民委员会] |
小溪村村民委员会 | 2020 | 由[小溪村委会]更名为[小溪村村民委员会] |
张巷村村民委员会 | 2020 | 由[张巷村委会]更名为[张巷村村民委员会] |
霍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20 | 由[霍庄村委会]更名为[霍庄村村民委员会] |
化明村村民委员会 | 2020 | 由[化明村委会]更名为[化明村村民委员会] |
赵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20 | 由[赵庄村委会]更名为[赵庄村村民委员会] |
藕塘村村民委员会 | 2020 | 由[藕塘村委会]更名为[藕塘村村民委员会] |
路李村村民委员会 | 2020 | 由[路李村委会]更名为[路李村村民委员会] |
蒋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20 | 由[蒋庄村委会]更名为[蒋庄村村民委员会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