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鲍家山村委会 | 2010 | 撤销 |
蛟垄村村委会 | 2010 | 新增 |
白坞口村村委会 | 2010 | 新增 |
朝书村村委会 | 2010 | 新增 |
湖南村村委会 | 2010 | 新增 |
破石村村委会 | 2010 | 新增 |
埂头村村委会 | 2010 | 新增 |
蛟龙村委会 | 2010 | 撤销 |
上侣村委会 | 2010 | 撤销 |
东仓口村委会 | 2010 | 撤销 |
元墩后村委会 | 2010 | 撤销 |
白坞口村委会 | 2010 | 撤销 |
金家山村委会 | 2010 | 撤销 |
里村委会 | 2010 | 撤销 |
朝书村委会 | 2010 | 撤销 |
埂头村委会 | 2010 | 撤销 |
周垄村委会 | 2010 | 撤销 |
湖南村委会 | 2010 | 撤销 |
东仓村委会 | 2010 | 撤销 |
破石村委会 | 2010 | 撤销 |
蛟垄村村委会 | 2011 | 由[蛟垄村委会]更名为[蛟垄村村委会] |
白坞口村村委会 | 2011 | 由[白坞口村委会]更名为[白坞口村村委会] |
朝书村村委会 | 2011 | 由[朝书村委会]更名为[朝书村村委会] |
湖南村村委会 | 2011 | 由[湖南村委会]更名为[湖南村村委会] |
破石村村委会 | 2011 | 由[破石村委会]更名为[破石村村委会] |
埂头村村委会 | 2011 | 由[埂头村委会]更名为[埂头村村委会] |
湘思村村委会 | 2011 | 由[岩家山村委会]更名为[岩家山村村委会] |
山尖岙村村委会 | 2011 | 由[山尖岙村委会]更名为[山尖岙村村委会] |
华家村村委会 | 2011 | 由[华家村委会]更名为[华家村村委会] |
湘思村村委会 | 2015 | 由[岩家山村村委会]更名为[湘思村村委会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