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祥河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城头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万桥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塔林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赵顶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兴河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新河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杨门河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玉河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富河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旺河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谢坡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润河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银河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金河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苘湖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仙墩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翠竹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河洼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堰水房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大瓦沟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曹瓦沟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西坨沟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大黄墩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后黄墩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王青墩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苏青墩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中青墩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小海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西刘夫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东刘夫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河东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东坨沟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黄草沟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大沟头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东大坊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西大坊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朱村店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官路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南杨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王朱孟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柏坨沟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白石头村委会 | 2014 | 新增 |
兴河村委会 | 2019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