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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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门居委会 | 2010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北门居委会 | 2010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中正居委会 | 2010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沙杭村委会 | 2014 | 由[东辛村委会]更名为[沙杭村委会] |
新西村委会 | 2014 | 由[罗圩村委会]更名为[新西村委会] |
新西村委会 | 2014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新坝村委会 | 2014 | 由[官庙村委会]更名为[新坝村委会] |
四里村委会 | 2014 | 由[永平村委会]更名为[四里村委会] |
陈户村委会 | 2014 | 由[小浦村委会]更名为[陈户村委会] |
陈户村委会 | 2014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武圩村委会 | 2014 | 由[浦东村委会]更名为[武圩村委会] |
墙匡村委会 | 2014 | 由[大团村委会]更名为[墙匡村委会] |
南门居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王付村委会 | 2014 | 由[沙沪村委会]更名为[王付村委会] |
小荡村委会 | 2014 | 由[泗河村委会]更名为[小荡村委会] |
朱圩村委会 | 2014 | 由[周圩村委会]更名为[朱圩村委会] |
大井村委会 | 2014 | 由[洪花堰村委会]更名为[大井村委会] |
普安村委会 | 2014 | 城乡分类由[镇中心区]变更为[镇乡结合区] |
普安村委会 | 2014 | 由[城北村委会]更名为[普安村委会] |
樊庄村委会 | 2014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樊庄村委会 | 2014 | 由[东北村委会]更名为[樊庄村委会] |
魏口村委会 | 2014 | 由[石河村委会]更名为[魏口村委会] |
大穆村委会 | 2014 | 由[菜园村委会]更名为[大穆村委会] |
大屯村委会 | 2014 | 由[尤庄村委会]更名为[大屯村委会] |
中正居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北门居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新民居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德芳居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普安村委会 | 2019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四里村委会 | 2019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魏口村委会 | 2019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大穆村委会 | 2019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大井村委会 | 2019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