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鸿泰苑第一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鸿声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鸿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鸿运苑第一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梁鸿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鸿新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鸿山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七房桥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后中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东塘街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建新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南塘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马桥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大坊桥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后宅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大新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鸿声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鸿泰苑第二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鸿运苑第二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梁鸿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梁鸿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梁鸿村民委员会] |
大新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大新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大新村民委员会] |
梁鸿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城乡结合区] |
大新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城乡结合区] |
后中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后中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后中村民委员会] |
建新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建新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建新村民委员会] |
马桥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马桥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马桥村民委员会] |
建新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城乡结合区] |
鸿运苑第一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9 | 城乡分类由[城乡结合区]变更为[主城区] |
马桥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主城区] |
鸿泰苑第一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9 | 城乡分类由[城乡结合区]变更为[主城区] |
鸿泰苑第一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鸿泰苑居民委员会]更名为[鸿泰苑第一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鸿运苑第一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鸿运苑居民委员会]更名为[鸿运苑第一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鸿声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鸿声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鸿声村民委员会] |
鸿山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鸿山村村民委员会]更名为[鸿山村民委员会] |
鸿山村民委员会 | 2019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城乡结合区] |
鸿声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鸿声居民委员会]更名为[鸿声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后宅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9 | 由[后宅居民委员会]更名为[后宅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马桥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撤销 |
七房桥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新增 |
大新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撤销 |
大坊桥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新增 |
鸿声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撤销 |
鸿山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撤销 |
东塘街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新增 |
鸿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鸿西居民委员会]更名为[鸿西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梁鸿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新增 |
大坊桥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撤销 |
南塘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南塘居民委员会]更名为[南塘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南塘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城乡分类由[城乡结合区]变更为[主城区] |
东塘街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撤销 |
七房桥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撤销 |
鸿新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鸿新居民委员会]更名为[鸿新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鸿新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城乡分类由[城乡结合区]变更为[主城区] |
建新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撤销 |
鸿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城乡分类由[城乡结合区]变更为[主城区] |
建新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新增 |
大新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新增 |
马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新增 |
鸿声第二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新增 |
鸿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新增 |
梁鸿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撤销 |
锦鸿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3 | 新增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