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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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兰沟居委会 | 2010 | 撤销 |
乌兰沟居委会 | 2010 | 新增 |
乌兰沟居委会 | 2014 | 撤销 |
乌兰沟居委会 | 2016 | 恢复 |
阿拉坦兴安嘎查 | 2017 | 由[阿拉坦兴安嘎查村]更名为[阿拉坦兴安嘎查] |
额尔敦宝拉格嘎查 | 2017 | 由[额尔敦宝拉格嘎查村]更名为[额尔敦宝拉格嘎查] |
乌兰额日格嘎查 | 2017 | 由[乌兰额日格嘎查村]更名为[乌兰额日格嘎查] |
哈日根台嘎查 | 2017 | 由[哈日根台嘎查村]更名为[哈日根台嘎查] |
查干宝古图嘎查 | 2017 | 由[查干包古图嘎查村]更名为[查干包古图嘎查] |
赛温都尔嘎查 | 2017 | 由[赛温都尔嘎查村]更名为[赛温都尔嘎查] |
巴彦浩勒图嘎查 | 2017 | 由[巴彦浩勒图嘎查村]更名为[巴彦浩勒图嘎查] |
乌兰敖都嘎查 | 2017 | 由[乌兰敖都嘎查村]更名为[乌兰敖都嘎查] |
乌仁图雅嘎查 | 2017 | 由[乌仁图雅嘎查村]更名为[乌仁图雅嘎查] |
萨如拉宝拉格嘎查 | 2017 | 由[萨如拉宝拉格嘎查村]更名为[萨如拉宝拉格嘎查] |
宝日温都尔嘎查 | 2017 | 由[宝日温都尔嘎查村]更名为[宝日温都尔嘎查] |
宝日胡舒嘎查 | 2017 | 由[宝日胡舒嘎查村]更名为[宝日胡舒嘎查] |
罕乌拉嘎查 | 2017 | 由[汗乌拉嘎查村]更名为[汗乌拉嘎查] |
巴彦温都尔嘎查 | 2017 | 由[巴彦温都尔嘎查村]更名为[巴彦温都尔嘎查] |
巴彦胡博嘎查 | 2017 | 由[巴彦胡博嘎查村]更名为[巴彦胡博嘎查] |
巴彦都日格嘎查 | 2017 | 由[巴彦都日格嘎查村]更名为[巴彦都日格嘎查] |
唐斯格嘎查 | 2017 | 由[唐斯格嘎查村]更名为[唐斯格嘎查] |
乌兰图嘎嘎查 | 2017 | 由[乌兰图嘎嘎查村]更名为[乌兰图嘎嘎查] |
罕乌拉嘎查 | 2019 | 由[汗乌拉嘎查]更名为[罕乌拉嘎查] |
乌兰沟居委会 | 2019 | 由[乌兰沟]更名为[乌兰沟居委会] |
查干宝古图嘎查 | 2020 | 由[查干包古图嘎查]更名为[查干宝古图嘎查] |
乌兰额日格嘎查 | 2020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村庄] |
乌兰沟居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巴彦花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新增 |
巴彦花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3 | 新增 |
巴彦花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3 | 撤销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