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昝村村委会 | 2013 | 由[东昝村委会]更名为[昝村委会] |
潘侯村委会 | 2013 | 由[潘后村委会]更名为[潘侯村委会] |
西张家营村委会 | 2015 | 由[张家营村委会]更名为[西张家营村委会] |
清池村委会 | 2016 | 由[清池村委会]更名为[青池村委会] |
清池村委会 | 2017 | 由[青池村委会]更名为[清池村委会] |
昝村村委会 | 2017 | 由[昝村委会]更名为[昝村村委会] |
柴家庄村委会 | 2018 | 撤销 |
浪店村委会 | 2018 | 撤销 |
昝村村委会 | 2020 | 撤销 |
清池村委会 | 2020 | 撤销 |
西辛村委会 | 2020 | 撤销 |
潘西庄村委会 | 2020 | 撤销 |
浪池村委会 | 2020 | 撤销 |
西周吴村委会 | 2020 | 撤销 |
东齐永村委会 | 2020 | 撤销 |
西张家营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西张吴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小樊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张郭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元上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潘西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宏土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古今屯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周吴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姚卓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杨范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西张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西齐永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吴王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石彪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上豆氏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潘侯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角杯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吉家营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过卓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樊家营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豆氏庄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