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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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李家疃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大李家疃居委会]更名为[大李家疃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吴家疃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吴家疃居委会]更名为[吴家疃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小十里堡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小十里堡居委会]更名为[小十里堡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杨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杨家庄居委会]更名为[杨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河头新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河头村委会]更名为[河头新村村民委员会] |
南姜家庄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小洼新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小洼村委会]更名为[小洼新村村民委员会] |
芝戈庄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石庄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小泥河头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东王家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冢子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香店新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香店村委会]更名为[香店新村村民委员会] |
相家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东双庙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双许新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后许家村委会]更名为[双许新村村民委员会] |
前许家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芦坊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周家河崖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仲家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邹家坡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嘉和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北郭家庄村委会]更名为[嘉和村村民委员会] |
嘉和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城乡分类由[城乡结合区]变更为[主城区] |
东岭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西岭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前八里庄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八里庄新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中八里庄村委会]更名为[八里庄新村村民委员会] |
八里庄新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城乡分类由[城乡结合区]变更为[主城区] |
后八里庄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大泥河头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曲坊新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曲坊村委会]更名为[曲坊新村村民委员会] |
邢家疃村委会 | 2021 | 撤销 |
城东埠新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城东埠新村委会]更名为[城东埠新村村民委员会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