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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幸福城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幸福城居委会]更名为[幸福城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瑞景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瑞景居委会]更名为[瑞景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奥韵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奥韵居委会]更名为[奥韵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颐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颐和居委会]更名为[颐和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馨宝华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馨宝华居委会]更名为[馨宝华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广阳公寓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广阳公寓居委会]更名为[广阳公寓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朗欣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朗欣居委会]更名为[朗欣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丹枫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丹枫居委会]更名为[丹枫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孔雀公馆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孔雀公馆居委会]更名为[孔雀公馆社区居民委员会] |
北王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北王庄村委会]更名为[北王庄村村民委员会] |
前王各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前王各庄村委会]更名为[前王各庄村村民委员会] |
左场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左场村委会]更名为[左场村村民委员会] |
大马房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大马坊村委会]更名为[大马坊村村民委员会] |
北甸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北甸村委会]更名为[北甸村村民委员会] |
南甸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南甸村委会]更名为[南甸村村民委员会] |
翟各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翟各庄村委会]更名为[翟各庄村村民委员会] |
碾子营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碾子营村委会]更名为[碾子营村村民委员会] |
南尖塔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南尖塔村委会]更名为[南尖塔村村民委员会] |
东尖塔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东尖塔村委会]更名为[东尖塔村村民委员会] |
北尖塔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北尖塔村委会]更名为[北尖塔村村民委员会] |
骆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骆庄村委会]更名为[骆庄村村民委员会] |
大屯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大屯村委会]更名为[大屯村村民委员会] |
董家村村民委员会 | 2021 | 由[董村村委会]更名为[董家村村民委员会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