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尚田居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冷西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下田塔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鹊岙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鸣雁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方门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大岙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张家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杜家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孙家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木吉岭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下王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后潭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尚一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尚二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尚三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尚西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下畈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王董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广渡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金地寺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溪汪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梅岭下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下蒋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葛岙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王家岭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沙栋头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排溪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龚原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西岙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桥棚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楼岩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柴家岙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汇溪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印家坑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苕霅(条宅)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九龙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杨家堰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方家岙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张家坑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畈头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许家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山岙村委会 | 2019 | 撤销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