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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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当村 | 2018 | 由[曲瓦村]更名为[江当村] |
曲夏村 | 2018 | 由[尺村]更名为[曲夏村] |
培热村 | 2018 | 由[卡多村]更名为[培热村] |
噶藏村 | 2018 | 由[达龙达村]更名为[噶藏村] |
雄卓村 | 2018 | 由[达龙普村]更名为[雄卓村] |
扎宗村 | 2018 | 由[达龙帕村]更名为[扎宗村] |
拉康村 | 2018 | 由[加吾村]更名为[拉康村] |
龙桑村 | 2018 | 由[藏东村]更名为[龙桑村] |
龙桑村 | 2018 | 城乡分类由[乡中心区]变更为[村庄] |
甲玛卡村 | 2018 | 由[德孔村]更名为[甲玛卡村] |
弄日村 | 2018 | 由[喀达村]更名为[弄日村] |
弄日村 | 2018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乡中心区] |
雪琼村 | 2018 | 由[加木切村]更名为[雪琼村] |
雷贵村 | 2018 | 由[曲龙村]更名为[雷贵村] |
康果村 | 2018 | 由[兰木尺村]更名为[康果村] |
郭加村 | 2018 | 由[雪村]更名为[郭加村] |
郭加村 | 2018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乡中心区] |
汤麦村 | 2018 | 由[同热村]更名为[汤麦村] |
汤麦村 | 2018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乡中心区] |
雪冲村 | 2018 | 撤销 |
通列村 | 2018 | 撤销 |
嘎吾村 | 2018 | 撤销 |
江森村 | 2018 | 撤销 |
色定村 | 2018 | 撤销 |
普夏村 | 2018 | 撤销 |
普奴村 | 2018 | 撤销 |
曲木宗村 | 2018 | 撤销 |
楚贵村 | 2018 | 撤销 |
拉古村 | 2018 | 撤销 |
巴油村 | 2018 | 撤销 |
唐白村 | 2018 | 撤销 |
帕热村 | 2018 | 撤销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