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珠江路社区居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龙口中路社区居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龙口东路社区居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滨河路社区居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苏州路社区居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张家庄村委会 | 2017 | 由[张庄村委会]更名为[张家庄村委会] |
林泉庄社区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撤销 |
后冯北社区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撤销 |
刘家庄社区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撤销 |
东谭格庄社区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撤销 |
辇止头社区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撤销 |
后塔埠头社区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撤销 |
后堤社区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撤销 |
平林院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新安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焦格庄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东沙格庄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中沙格庄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西沙格庄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龙湾庄一村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龙湾庄二村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龙湾庄三村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左家泊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胡家疃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新店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簸箕掌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古城庄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三里庄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星河庄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房家疃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沟上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水磨灌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官道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小院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草泊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姜庄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周家屋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街东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中周格庄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后周格庄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前周格庄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门家疃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北埠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杨格庄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果佳圈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小河崖村委会 | 2017 | 撤销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