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中野营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后野营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姚夏寨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大夏寨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安夏寨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张夏寨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祖夏寨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河沿辛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东张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大张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中刘家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大刘家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道东辛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道西辛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花园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孙口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前辛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安辛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东辛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王辛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大辛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罗家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周家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由家店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北张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彭家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夏家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小河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孟家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苏正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西张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南郭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李家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邱刘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苏义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前郝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后郝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小刘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杜家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前大史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后大史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东大史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西回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中回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东回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回张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太古刘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西小史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东小史庄村村民委员会 | 2017 | 新增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