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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泽果村 | 2016 | 由[泽果村委会]更名为[泽果村] |
高峰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瑞士村 | 2016 | 由[瑞士村委会]更名为[瑞士村] |
楠竹村 | 2016 | 由[楠竹村委会]更名为[楠竹村] |
五台村 | 2016 | 由[五台村委会]更名为[五台村] |
枹木村 | 2016 | 由[泡木村委会]更名为[枹木村] |
热家村 | 2016 | 由[热家村委会]更名为[热家村] |
猛西村 | 2016 | 由[猛西村委会]更名为[猛西村] |
烈坝村 | 2016 | 由[烈坝村委会]更名为[烈坝村] |
砂桥村 | 2016 | 由[砂桥村委会]更名为[砂桥村] |
梭洛村 | 2016 | 由[梭洛村委会]更名为[梭洛村] |
满湖村 | 2016 | 由[满湖村委会]更名为[满湖村] |
洛塔村 | 2016 | 由[洛塔村委会]更名为[洛塔村] |
阿亏村 | 2016 | 由[阿亏村委会]更名为[阿亏村] |
邬都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陈庄村 | 2016 | 由[陈庄村委会]更名为[陈庄村]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