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文昌阁社区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新增 |
永丰居委会 | 2016 | 新增 |
佳富村 | 2016 | 由[佳富村委会]更名为[佳富村] |
土桥村 | 2016 | 由[土桥村委会]更名为[土桥村] |
寨富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水口村 | 2016 | 由[水口村委会]更名为[水口村] |
水口村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宽量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西林村 | 2016 | 由[西林村委会]更名为[西林村] |
西林村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横迳村 | 2016 | 由[横迳村委会]更名为[横迳村] |
横迳村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刘家岭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黄家村 | 2016 | 由[黄家村委会]更名为[黄家村] |
金山村 | 2016 | 由[金山村委会]更名为[金山村] |
黎明村 | 2016 | 由[黎明村委会]更名为[黎明村] |
黎明村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足田村 | 2016 | 由[足田村委会]更名为[足田村] |
足田村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村庄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迳口村 | 2016 | 由[迳口村委会]更名为[迳口村] |
迳口村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东坳村 | 2016 | 由[东坑村委会]更名为[东坳村] |
东槽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青龙村 | 2016 | 由[青龙村委会]更名为[青龙村] |
永安村 | 2016 | 由[永安村委会]更名为[永安村] |
永安村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上槽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坳口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周家村 | 2016 | 由[周家村委会]更名为[周家村] |
周家村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坳背村 | 2016 | 由[坳背村委会]更名为[坳背村] |
涧布村 | 2016 | 新增 |
永丰村 | 2016 | 新增 |
南楼村 | 2016 | 新增 |
西塘村 | 2016 | 新增 |
破石界村 | 2016 | 新增 |
龙内村 | 2016 | 新增 |
小坑村 | 2016 | 新增 |
山口东村 | 2016 | 新增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