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一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二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三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四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和平闸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白马寺社区 | 2016 | 新增 |
石牌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吉祥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莲花塘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云集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三合岭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复兴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杨公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双塘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姑嫂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古塘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月塘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干塘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荷塘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紫山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清河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甘口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镇郊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红菱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粟塘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乔山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伏家山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酬塘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买马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庄家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洞庭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回龙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柳潭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余长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大山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飞凤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大鄱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陈仕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新坪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复兴围村 | 2016 | 新增 |
云集寺村 | 2016 | 新增 |
临资口村 | 2016 | 新增 |
姑嫂树村 | 2016 | 新增 |
湘滨村 | 2016 | 新增 |
白马村 | 2016 | 新增 |
杨柳潭村 | 2016 | 新增 |
大鄱山村 | 2016 | 新增 |
易婆塘村 | 2016 | 新增 |
洞庭围村 | 2016 | 新增 |
酬塘围村 | 2016 | 新增 |
福乔村 | 2016 | 新增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