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马店居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上文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兴隆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朱砂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新开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团山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方元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马山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永安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胜天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茅栗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高垅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画眉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龙湾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杨华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大马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枫树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车塘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双雁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共和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船山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大源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大塘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湛港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常山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万福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小源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杨柳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古港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兴安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九龙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香严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李伏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卫星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七星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云天村民委员会 | 2016 | 撤销 |
龙湾村 | 2016 | 新增 |
友谊村 | 2016 | 新增 |
朱砂桥村 | 2016 | 新增 |
万福村 | 2016 | 新增 |
共和村 | 2016 | 新增 |
常山村 | 2016 | 新增 |
马山村 | 2016 | 新增 |
新开村 | 2016 | 新增 |
马店村 | 2016 | 新增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