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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莲花社区 | 2016 | 由[莲花居委会]更名为[莲花社区] |
白莲村 | 2016 | 由[白莲村村委会]更名为[白莲村] |
马鞍村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高峰村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山花村 | 2016 | 由[山花村村委会]更名为[山花村] |
先锋村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塘荷村 | 2016 | 由[塘荷村村委会]更名为[塘荷村] |
高明村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永安村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南塘村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铁坪村 | 2016 | 由[铁坪村村委会]更名为[铁坪村] |
谭家桥村 | 2016 | 由[谭家桥村村委会]更名为[谭家桥村] |
小初村 | 2016 | 由[小初村村委会]更名为[小初村] |
鲤鱼村 | 2016 | 由[鲤鱼村村委会]更名为[鲤鱼村] |
山底村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新坝村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白石村 | 2016 | 由[白石村村委会]更名为[白石村] |
王家垅村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月寨村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马房村 | 2016 | 由[马房村村委会]更名为[马房村] |
双江村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石塘村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罗家湖村 | 2016 | 由[罗家湖村村委会]更名为[罗家湖村] |
龙潭村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洛湖村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对江村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