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区划名称 | 年份 | 变动详情 |
---|---|---|
水莲社区 | 2016 | 由[水莲居委会]更名为[水莲社区] |
水莲社区 | 2016 | 城乡分类由[镇乡结合区]变更为[镇中心区] |
贝银居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车站社区 | 2016 | 由[车站居委会]更名为[车站社区] |
司马村 | 2016 | 由[司马村委会]更名为[司马村] |
莲塘村 | 2016 | 由[莲塘村委会]更名为[莲塘村] |
兴隆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水井村 | 2016 | 由[水井村委会]更名为[水井村] |
味子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翔龙村 | 2016 | 由[翔龙村委会]更名为[翔龙村] |
炮公村 | 2016 | 由[炮公村委会]更名为[炮公村] |
清福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五塘村 | 2016 | 由[五塘村委会]更名为[五塘村] |
满塘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上塘村 | 2016 | 由[上塘村委会]更名为[上塘村] |
工联村 | 2016 | 由[工联村委会]更名为[工联村] |
民主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枫树村 | 2016 | 由[枫树村委会]更名为[枫树村] |
木潭村 | 2016 | 由[木谭村委会]更名为[木潭村] |
宋桥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探山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乐嘉村 | 2016 | 由[乐嘉村委会]更名为[乐嘉村] |
林陵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蟠龙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杨湖村 | 2016 | 由[杨湖村委会]更名为[杨湖村] |
增市村 | 2016 | 由[增市村委会]更名为[增市村] |
同福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团岭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香花村 | 2016 | 由[香花村委会]更名为[香花村] |
银花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石村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大田村 | 2016 | 由[大田村委会]更名为[大田村] |
长坵村 | 2016 | 由[长丘村委会]更名为[长坵村] |
杨梅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高杨村 | 2016 | 由[高村村委会]更名为[高杨村] |
马塘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常江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农科站村委会 | 2016 | 撤销 |
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,分为三段。
第一段为6位数字,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;第二段为3位数字,表示街道、镇和乡;第三段为3位数字,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。其具体格式为:
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。
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》编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镇,“2和3”表示乡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。具体划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2.100—199 表示镇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3.200—399 表示乡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,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,用3位顺序码表示,具体编码方法如下:
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—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;
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-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。
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,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;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,为乡镇级本级单位。
民政行业单位,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,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,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-899的编码。